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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丧子母亲坠楼案:《反网络暴力法》亟待出台,打掉“法不责众”这个保护伞

2023/6/5 2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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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起“刘学州式”的社会悲剧重演。


  上周,在经历了如潮的网暴之后,武汉市弘桥小学车祸身亡孩子的母亲也已坠楼身亡。

  我想起闻一多先生的《最后一次演讲》,如果我们这些饱受网络暴力侵害的人再不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态度,最终没人替我们说话。

  这几天,大家晓得,在互联网平台出现了最卑劣最无耻的事情!这位母亲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是一位孩子的母亲,一位承受丧子之痛的无辜母亲。

  今天,这里有没有网暴分子?你站出来!是好汉的站出来!你出来讲!凭什么要污蔑这位母亲?你杀死了人,又不敢承认,还要诬蔑人,说什么“孩子死了还有心情换衣服化妆”“最终结果还是为了钱”“这位妈妈想成为网红吗”“身材高挑还穿高跟鞋,美滋滋”。

  你们都有一支笔,有一张嘴。你们有什么理由拿出来讲啊!有事实拿出来说啊!为什么要搞网络暴力,而且又不敢光明正大地来打来杀,而是偷偷摸摸地来网暴,连名号也不敢留下,这成什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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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怕网络暴力,并且早已经习惯了网络暴力。

  过去几年我因为写文章发声支持互联网平台经济、民营企业家,同时与各种对互联网平台喊打喊杀的声音作斗争,招致了五花八门的网络暴力攻击。在我这类文章后面的留言不堪入耳,有人对我恶语相对,有人排队问候我的祖宗十八代,甚至有人给我扣上“汉X”“美帝X狗”“为资本家洗地”之类的帽子。我随手截图一些相对温和的留言和评论,希望不要污了大家眼睛。






  网络暴力最猖獗的时候,网暴分子还给我做了一个灵堂遗像,祝愿我早登极乐世界。

  好在我的心理素质过硬,这么多年下来对网络暴力攻击形成了极强的免疫力。我对网络暴力有免疫力,不代表其他人也有免疫力。这些年,因为遭受网络暴力攻击而产生抑郁倾向,甚至选择轻生的人还少吗?刘学州式的社会悲剧,重演的还少吗?

  现在,又一起因网络暴力给一个本已经雪上加霜的家庭带来莫大再次伤害,怎么能让人不愤怒。

  悲痛、愤怒过后,作为一名网络暴力的资深受害者,我不想以暴制暴,这里只想再次呼吁:《反网络暴力法》是时候出台了,重点要打掉“法不责众”这个保护伞!

  所谓法不责众,就是一个人杀死了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一千个人杀死了人就可以全部逍遥法外。法不责众已经成为了那些热衷网络暴力分子的坚强保护伞,群体中每个个体认为自己不需要独自承担责任,群体的行为会越来越疯狂,越来越接近“野蛮人”。

  这帮人,最终即便面临清算,也会把责任推给“那是时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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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或许会说,破除“法不责众”太难了。因为在互联网时代,你不知道屏幕背后的网暴分子是一个人还是一只狗,如果要对成千上万网暴分子追究法律责任,从技术上来说似乎有难度? 而且从司法成本来看,似乎也不划算。

  我们分别谈谈这两种认知。

  先说第一个,取证难。我想说的是,这种认知早已经过时。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丁道师:我国“依法治网”体系初步构建》,中国拥有最完善的互联网治理体系。理论上来说,以我国对互联网体系的治理能力,对于新浪微博、微信、抖音、快手、B站这些平台来说,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要想批量取证实在太容易了,分分钟钟的事情。

  网暴分子是谁?在哪上的网?几点几分发表了什么内容?这些都可以迅速定位,并没有多大技术难度。

  以微博为例,在发生重大社会舆情后,即便没有用户举报,微博也有能力对特定账户进行批量封停。比如去年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舆情发酵后,微博持续深入排查相关违规内容,并依据《微博社区公约》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很久就处置违规微博50285条,对@姐姆斯 、@回见了nin嘞 、@高辉_000157 、@渡船Niburu 等12567个账号予以禁言15天至永久禁言的处置,并关闭严重违规账号1417个。同时,清理谣言内容7959条,处置违规账号971个。

  再以伟大抗疫胜利举例,我们经常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网民等发帖辱骂疫情政策被拘留、某某网民辱骂钟南山院士被抓、某某网民散布涉疫情谣言被拘10日。

  这些网民违法后都是被迅速定位,迅速取证,迅速被拘,充分体现了我国依法治网体系的执行能力。同样也说明了,现在我们有能力对网络不法分子有批量取证能力。


  4

  再来谈谈司法成本。

  电视剧《狂飙》结尾就涉及到一个司法成本的问题:为了还陆寒警官一个公道,要不要把国家耗费巨资建设的高速公路拆除?

  最后经过多方激烈争论,涉案高速公路拆除了,真相大白于天下,正义之光洒满了人间。

  《狂飙》虽然只是一部文艺作品,但能够在央视热播说明其在结尾的处理代表了主流价值观。这也说明咱们国家,作为负责任的依法治国大国,为了公平正义,会让所谓“司法成本”让位的。

  换句话说,在《反网络暴力法》出台后,如果能取证1000个人网暴致死1个人,那就应该让这1000个人都接受法律制裁,哪怕付出巨大司法成本。

  另外,所谓的“司法成本高”也是一个伪命题。我们可以假设,未来如果对待这种“法不责众”的网暴案件,发现一起就惩处一起,就会形成震慑效应。长期下来,就没有几个不法分子敢于通过互联网平台实施网络暴力,司法人员治理网暴的工作量也将大大降低,最终反而降低了司法成本,不是吗?

  这就像架桥修路一样,看起来成本很高,但可以后续带动经济良性发展。长远来看,修路架桥反而是这个过程中降低成本的上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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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我还听到很多异样的声音,大意是所谓“网络暴力”无伤大雅,而且还转移了社会矛盾。

  另外,还有一些“正能量”的大V说,哪有那么多网络暴力,那些自杀的人是自己的原因。

  别以为这种声音和逻辑很傻缺,其实大有市场,刷刷微博,看看朋友圈就知道了。在社交网络,疯魔的逻辑被拥趸传播,回归常识的声音却被淹没。

  正如从古典互联时期走过来的王新宇所言:

  现在的中文互联网内容生态

  是天然的网暴土壤

  过去垃圾站内容被奉为流量密码

  正常的内容没有流量

  看看主播们的各种擦边和家人们的激情卖货

  一切不正常都变为了正常,正常思维的人基本不主动发表评论了。

  留下的评论正如《乌合之众》所表达的:群体的迭加只是愚蠢的迭加,而真正的智慧被愚蠢的洪流淹没。

  不过也好,社交网络是个照妖镜,这段时间,各种乌烟瘴气的消息被传播,往往能让我们看清一些人和物。

  要想治理网暴分子,就一个办法。也就是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同时明确“法可责众”,并且把“依法责众”坚定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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