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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被股民索赔数千万,诉讼时效仅剩4个月

2023/4/7 10:32:00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杨洋 编|深海

“按照最高法2022年1月颁布的新司法解释,证券诉讼诉讼时效为揭露日后三年,金花股份的诉讼时效将在2023年8月5日到期,距离目前约4个月时间。”4月6日,雷达财经从吴立骏律师处获悉。

此前在2020年8月5日,金花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19年度审计期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尚有1.7亿元元未归还。故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此后不断遭到股民的索赔。2023年2月11日,金花股份公告称,233名自然人投资者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分别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2417.85万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此外,2022年5月13日,金花股份还披露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前期共计245起案件已撤诉、和解或审理终结,合计赔付金额1274.25万元。

据吴立骏律师介绍,凡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金花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金花股份成立于1996年,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于1997年6月12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业绩预告显示,金花股份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80万元到353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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