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法”加速立法基因安全事关民族核心利益
中关村即刻响应布局生物样本全数据行动
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明确,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生物安全”和“生物安全法”,开始进入更多人的视野。
2005年9月,我国成为《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的缔约方。议定书的目标是保证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安全性,尽减少其潜在的可能对生物多样性和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在缺乏足够科学依据的情况下,可对转基因生物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但多年来,各方对生物安全问题的缺乏认识,许多人没有听说过生物安全,甚至一些从事生物技术研究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也不真正了解生物安全问题。我国现阶段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存在利用、轻监管,各部门管理职责分散,缺乏统一有效领导等问题,亟需一部全面系统的专项法律。
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08、150号议案的答复意见中表示,“制定一部生物安全法将有助于从法律层面解决我国生物安全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对于确保生物技术健康发展、保护国民身体健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具有十分要的意义。”“目前,我部正在根据职责,积极开展对《生物安全法(讨论稿)》的研究。”
2019年10月21日,我国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科技是生物安全要战略支撑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科技部通过“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基础性工作专项等,重点支持了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数据普查、机制理论研究以及相关应用技术的研究。目前,我国在新发突发病原体的发生、播散、致病机制、防治以及未来病原体调查预测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果,发现了蝙蝠源冠状病毒、丝状病毒等烈性病原体的起源、与宿主共进化关系以及跨种传播感染机制,揭示了H7N9、H5N6、EAH1N等新发突发病原体的发生、组、播散、损伤机制,研发的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填补了国内空白。
此外,复旦大学、深圳国家基因库、中关村生物样本存储银行模式建设体系、上海生物样本库协作网等均建有初具规模的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和数据库,专家表示,制定生物安全法,有助于引导和规范人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应用走正确之路,促进生物技术快速健康发展,防止和减少可能出现的危害和损失;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明确各方面责任,构建严密的国家生物安全体系;以法律制度的形式,鼓励自主创新的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固定下来,保障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先进完善,提升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中国农业(农垦)发展基金付理事王力强、信息化与大数据专家王先标担纲领衔,将在未来几个月内,组建生物安全信息化国家队,以我国生命科学自强于世界?族之林为目标,以我国生物安全领域引领世界的步伐为己任,依托中关村生物医药基地,发起成立“中国生命科学全数据信息化新兴产业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日前,该项目计划已经正式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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