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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RoHS已全面开启新版10项有害物质管控

2026/2/12 15:03:00

中国RoHS管控升级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第14号国家标准公告,中国RoHS《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第1号修改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管控物质新增DEHP、BBP、DBP、DIBP这4种邻苯二甲酸酯,由6项增加至10项且检测方法同步更新为GB/T 39560系列标准。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是中国RoHS管控领域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我国电器电子行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oHS标准解析

1.新增4项有害物质类别

此次升级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将有害物质的管控种类从原来的6类扩充至10类。新增的四类物质均为邻苯类物质,包括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酯(DEHP)。


十大类有害物质的限值与欧盟 RoHS 指令(2011/65/EU)限值要求一致,所有新增的有害物质在均质材料中的含量限制被明确设定为不得超过0.1%,而镉这一特殊有害物质的限值依然维持在0.01%。


2.新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


增加了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及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将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分为I类和II类,采用不同的限制使用要求,符合我国《管理办法》“两步走”的管理方案。

3.新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标识要求


本标准对 GB/T 26572-2011和 SJ/T 11364-2024 两项推荐性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了融合和完善,新增二维码、屏显等数码表述相关标识信息方式和要求,降低了企业 RoHS 管控成本。

过渡期安排的合理规划


对于已经按旧标准完成6项物质合格评定的产品,新规设置了过渡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已按 GB/T 26572-2011(6 项)完成合格评定的产品,可继续出厂或进口,应在 2027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向 10 项有害物质合格评定的转换,对于未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现行法规未要求其开展强制性的有害物质合格评定。


对行业发展的深远影响

中国RoHS管控体系的全面升级,对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口等环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生产环节来看,企业需要重新评估原材料的选择和生产工艺的环保性,加大在环保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方面的投入,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新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在销售环节,经销商需要加强对产品的环保标识的检查和管理,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对于进口产品而言,新标准的实施意味着进口商需要更加严格地把控产品的环保质量,确保进口产品符合中国的环保法规要求。这不仅有助于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安全,也将进一步规范进口产品的市场秩序,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总结

中国RoHS管控体系的升级是中国电器电子产品行业迈向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通过有害物质管控范围的拓展、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的明确以及过渡期的合理规划,新标准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规范。检测请联系181489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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