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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消保联再次曝光某平台售卖假九牧马桶,售后维权中商家撤店

2026/1/16 19:52:00

近日,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通报一起在某平台购买到假冒九牧智能马桶的消费纠纷事件。

消费者在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后,遭遇涉事商家撤店、平台方处理不力等问题,维权陷入困境。值得注意的是,在2025年4月,消保联同样也曝光过一起类似的某平台假九牧马桶消费纠纷事件。

图源: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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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疑似“假马桶”投诉后,

商家从平台撤店

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1月7日发布通告称,接到朔州消费者王女士投诉,反映其于2024年2月在某平台“精品智能卫浴经营部”店铺花费1899元购买的九牧智能马桶出现质量问题。

在联系售后时,王女士发现该店铺已经关闭,立即向九牧官方核实,该店铺并未获得品牌销售授权,其所售商品也非正品。

图源: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

图源: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

图源: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

随后,王女士向某平台提出退款及索赔的诉求,并希望平台对涉事店铺展开核查。

山西消保联于2025年12月5日介入后,某平台客服起初表示,只要消费者能提供官方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材料,即可办理退货赔偿。

然而,当王女士在半个多月后取得相关证明并提交时,某平台专员却改口称“无法办理退款”。2026年1月5日,某平台方面以“店铺已关闭”为由,告知消费者无法继续处理该投诉。

山西消保联在1月6日,对该事件进行曝光,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以《某平台再现假马桶!商家撤店,平台说法前后不一》为题,进行披露。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目前,在某平台上搜索“精品智能卫浴经营部”,已无法找到该店铺。

图源: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

图源: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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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消保联两次曝光

某平台售卖“假马桶”

图源: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

值得关注的是,以上消费维权事件并非孤例。

据山西省消保联官方微信披露,2025年4月,山西消费者郭先生同样在某平台“小牧总仓网销精品经营部”花费1099.9元购买了一款九牧智能马桶,在使用中出现问题。九牧官方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认定该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郭先生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退一赔三”诉求,目前该案件仍在处理中。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郭先生所购智能马桶被证实为假货,商家的销售行为已涉嫌构成欺诈,完全符合该法条的适用条件。

这两起事件的模式如出一辙,面对此类消费纠纷,山西消保联建议消费者应全面保存订单记录、支付凭证、沟通记录及官方鉴定证明等证据;先与商家及平台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消保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消费日报-今朝新闻

图片: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

作者:刘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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