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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助贷业务新规,不是36%的生机!

2025/8/22 12:20:00


近日,北京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更新。


最核心的变化是:“确保借款人单笔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严禁通过强制捆绑“会员权益”"增值权益”等方式变相提高综合融资成本”。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严禁通过”后面,多了“强制捆绑”四个字。对此不要错误解读。

1、


务必明确,这不是给36%留了生机。这句话你要反复琢磨。


金融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决定了:利率上限必然是要下行的,任何级别、区域的监管都不可能支持金融机构以超过法律保护上限利率的放贷这句话,老板们如果没理解,建议与高管、GR、PR们共同解读,如果他们聚在一起依然不理解,后台聊聊。


此外,要分两部分,充分理解“确保借款人单笔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严禁通过强制捆绑“会员权益""增值权益"等方式变相提高综合融资成本


前半句意味着,最高利率上限依然是24%,但是“会员权益”、“增值权益”是否算是变相提高综合融资成本?


后半句,是否“强制绑定”可能是是否“变相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最重要的依据:


如果强制绑定,意味着这笔权益费用与借款有强关联,那么属于融资成本无疑;如果不是强制绑定,那么则说明购买这些权益是金融消费者出于自身需求,自然难以计入融资成本之中,就如同信用卡收了年费,你不能说它是砍头息或者高利贷。(此处代表仅个人观点)


2、


这一修改,充分体现了监管的智慧。


首先,无论是否为金融产品,以”会员、增值服务“服务客户都是常见的商业模式,比如互联网行业有各种会员、单独付费等;而金融行业最广为人知的则是信用卡的年费,其背后配备了各种权益。


那么助贷行业并不特殊,以会员权益、增值权益增加服务能力无可厚非。


更重要的是:新增的“强制绑定”四个字更是体现了监管的智慧。


一方面,如上文所述“会员、增值服务”服务客户不分行业,允许助贷进行这类服务,充分尊重了市场的客观规律,保证了助贷平台的服务多样性的探索空间、增加了低风险收入的可能性。低风险收入,也可以类比为银行业的非息收入,这部分收入是对冲金融风险的有力武器。


另一方面,监管此举也为市场充分过渡留够了空间和时间。如果各项市场创新一刀切,大量助贷平台可能会陷入“一管就死”的绝望境地。而助贷平台暴雷会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助长反催收黑灰产气焰、让需求流入民间超利贷。而这一修改,解决了这些隐患,同时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自身获客能力”留出更多时间。


最后:监管也留了充分的后手。《通知》提到:“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将定期摸排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助贷机构合作情况,对业务中的隐患问题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亦即,预告了会动态监管的未来,有利于推动助贷平台”会员、增值服务“质价相符,在什么时间提出什么任务、目标,都变得灵活。


综上,《通知》的修改,充分尊重了市场规律,有利于金融市场稳定,也能通过金融机构实现对助贷平台的监管,实现了比延长过渡期更好的效果,《助贷新规的过渡期,有没有可能延长?》。


不得不说,“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


3、


而因着某地的特殊性,这极有可能成为全国各地参照的依据。


记住:这不是给36%留生机,任何不符合法律保护的生意,都不会被监管支持。


且,珍惜你们的PR团队吧。


《通知》提到“加强声誉风险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助贷业务舆情监测力度,有效排查相关声誉风险隐患。对出现的负面舆情,在查清事实基础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不实舆情及时通过官网、APP 或小程序等渠道澄清,并提示消费者明辨真伪,严防不法助贷机构渗透。对恶意诽谤损害机构声誉的或冒用金融机构名义揽客的,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需要有专业,强大的PR团队来实现,请阅读:《互金的舆情管理,影响生死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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