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

核心产品遭江苏复星提起仲裁 艾力斯称将积极应诉主张合法权益

2024/7/12 18:26:00

7月9日,艾力斯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仲裁通知,申请人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复星”)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了仲裁申请。

据公告,艾力斯与江苏复星签订了非核心区域特定医院的相关推广协议,约定由江苏复星根据《独家推广协议》的条款,遵守适用的法律及推广行为准则,审慎勤勉地在约定的区域内的指定医院推广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艾力斯按江苏复星完成的推广业绩支付推广服务费。

艾力斯于2023年11月30日发出《独家推广协议解除通知函》,指出江苏复星有多项违反《独家推广协议》的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通知江苏复星《独家推广协议》将在2024年1月1日解除。江苏复星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并提出仲裁请求。

这起事件涉及的产品为三代肺癌药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为艾力斯的核心产品。相关案件已被受理,后续仲裁程序尚未开始。

艾力斯7月12日向GPLP犀牛财经表示,该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次仲裁事项,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该公司合法权益,坚决、切实地维护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7月12日收盘,艾力斯报62.58元/股,涨5.04%。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艾瑞立场。本文系作者授权艾瑞专栏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专家介绍

  • GPLP

    总访问量:690292
    全部文章:3885
专业创造价值
  • 合作伙伴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邮件订阅
    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行业数据、研究成果、产业报告、活动峰会等信息。
     关于艾瑞| 业务体系| 加入艾瑞| 服务声明| 信息反馈|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Copyright©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81号沪ICP备15021772号-10

扫一扫,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关注艾瑞网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