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

因信息披露违规 安居宝及多名高管收警示函

2024/6/21 20:33:00

近日,安居宝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警示。

根据公告,安居宝在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与随后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业绩预告中预计的净利润范围为-1950万元至-1300万元,而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却为-3918.4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4512.58万元,差异幅度较大。

广东证监局指出,安居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即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安居宝的董事长、总经理张波,以及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吴若顺,因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安居宝、张波、吴若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要求安居宝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要求该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的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和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居宝在公告中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该公司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关注后续的信息披露情况,并理性投资。

截至6月21日收盘,安居宝报3.55元/股,跌4.31%,总市值为19.92亿元。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艾瑞立场。本文系作者授权艾瑞专栏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专家介绍

  • GPLP

    总访问量:686068
    全部文章:3841
专业创造价值
  • 合作伙伴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邮件订阅
    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行业数据、研究成果、产业报告、活动峰会等信息。
     关于艾瑞| 业务体系| 加入艾瑞| 服务声明| 信息反馈|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Copyright©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81号沪ICP备15021772号-10

扫一扫,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关注艾瑞网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