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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子公司被罚没近5亿 自身也曾在去年被证监会处罚

2023/1/6 9:19:00


雷达财经 文|长帆 编|深海

1月4日,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比例为95%的控股子公司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后紫金”)于 2023 年1 月 3 日收到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后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乌后紫金于2013 年 8 月至2020年期间,在已取得乌拉特后旗东升庙三贵口北矿段探矿许可证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以探代采的方式,在乌拉特后旗东升庙三贵口北矿段进行巷道掘进及矿石采挖,涉案矿石价值共计46082.09万元。乌后紫金及7 名相关人员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判决,乌后紫金犯非法采矿罪,没收违法所得46082.09万元,并处罚金1,500万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其余7名相关人员因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5 年至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不等,并处罚金 20 万元 至 6 万元不等。本判决的执行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的金额为 45202.99 万元,占公司2021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64%。

雷达财经注意到,在7个多月前,紫金矿业自身也曾被处罚。

去年5月11日,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2年5月9日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曾于2010年7月19日接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一案被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已调查、审理终结 ,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及有关处罚结果公告如下:

紫金矿业所属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于2010年7月3日发生的污水渗漏事故,严重污染了其附近汀江下游的水质,对当地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对于这一可能影响紫金矿业股票价格的重大事件,紫金矿业应在第一时间公之于众。但紫金矿业未能及时披露该重大事故及后续进展情况,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构成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对于紫金矿业的违法行为,陈景河 、罗映南、邹来昌、刘晓初、蓝福生、黄晓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中国证监会认为,虽然紫金矿业延迟披露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并非故意隐瞒污水渗漏事故 ,但在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后,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首先应当依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将可能产生的后果及时告知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以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而不应受各种外部因素的干扰。

紫金矿业未按照法律规定,在第一时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虽然有关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紫金矿业下属企业和责任人员分别进行了处理,但不能免除紫金矿业依据 《证券法》所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紫金矿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陈景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罗映南、邹来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对刘晓初、蓝福生、黄晓东给予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紫金矿业曾用名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成员,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63293.1224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福建省同行,实缴资本62261.8705万人民币,并已于2020年完成了股权融资。公司位居《福布斯》2021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第398位,全球金属企业第9位、全球黄金企业第3位;位居2021《财富》中国500强第6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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