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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称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正面临投资者索赔

2022/1/17 18:53:00

雷达财经 文|东桥 编|深海

1月14日,延安必康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延安必康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1月13日前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申请延期至2022年1月27日前回复关注函。

延安必康称,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7500万元;公司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在收购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金额为27.96亿元,至今仍在担保期间;子公司西安福迪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质押担保0.8亿元,该质押担保已于2021年8月16日解除。

延安必康提示称,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偿还占用资金,解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的规定,如果上述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不能在2022年1月27日之前解决,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雷达财经注意到,延安必康正面临投资者维权。2020年8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 号),认定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虚增货币资金等违法行为。

2022年1月1日,陕西证监局对延安必康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归还相关信息。

1、公司2020年9 月1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称,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的方式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 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方式除现金外还包括以资抵债、 往来款抵账等,且部分占用资金至今尚未真实归还。

2、2020年10月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代付税款等,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尚有余额0.75亿元。

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2020年9月,公司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在收购前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合计27.96亿元,上述担保至今仍在担保期间。

2021年5月,公司控制的西安福迪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其0.8亿元定期 存单,为上海邦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北盟物流的土地在并入上市公司前已经为控股股股东及实控人与延安市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转让延安必康股权提供担保。

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凡是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买入,并且12月31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有望通过民事赔偿弥补部分损失。投资者方面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记录、身份证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受损投资者可发邮件至Ldcjwqb@163.com了解进一步资讯。

据吴立俊介绍,延安必康之前行政处罚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部分案件已经得到和解,凡符合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0年3月25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或者符合在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0年2月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继续索赔。

1月17日,延安必康大跌10.03%,总市值13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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