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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不送货上门?最高可罚3万元!

2022/1/12 10:53:00

“您的快递已放置快递柜,请凭取件码到XX智能柜取件。”网购时代,上述短信通知已经成为很多人手机里经常性弹出的信息。

如今,不管你爱与不爱,这样的取件通知将有可能成为历史的尘埃了!

几天前,国家邮政局刚刚发布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该草案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快递员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对于违反此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

邮政管理部门还特别强调:以后遇到快递员没有经你本人同意就将你的快递擅自入柜的,可拨打12305进行申诉和维权!

新规为快递行业亮底线!

为什么这个时候有关部门会专门出台这样的一部详细到处置金额都一清二楚的草案?

天下苦快递不上门久矣!

近年来,随着网购规模的不断增长,快递业务量也随之水涨船高,不管快递公司多么努力,单纯的人工配送已经远远跟不上日益高涨的网购需求了。

这时候,为了提高快递行业的效率,一批快递企业联合起来,在很多小区专门开辟出一定的场地,设立了具备一定科技含量的智能快递柜。有了这个快递柜后,快递员只需要集中将一个小区的快件一次性分发到楼下的快递柜里,系统自动弹送一条收件信息给收件人就行了。

运送效率更快,分发链路大大缩短,配送效率大大提高,所以,智能快递柜就这样越来越普及了。

但是,智能快递柜给我们生活带来更多便利的同时。近来年,因为快递不上门而引发的纠纷事件也越来越多。比如说,一些重要的快递因为收件人没有到手机短信而错过,造成收件人的经济损失;有些人看到送件短信后,随后忘掉了收件;还有的人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取件……所有这些,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

对这些人而言,自己网购的东西,却不偏不倚的卡在最后的100米,他们肯定是“到底意难平”啊!

毕竟,在用户在电商平台购物填写完具体的收件地址时,用户和电商平台之间实际上已经达成了契约有关系,作为网购服务的一部分,快递员当然有义务将快件送到用户指定的收件地址,而不是收件地址附件的某个地方。

所以,这时候有关部门出台新规,根本的目的是为整个行业立规,以促进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

基层快递员有话说!

新规出台后,感到最无所适从的是谁?基层快递员啊!

现在,很多快递小哥们估计已经是欲哭无泪了:此前,送快递都是集中往快递柜发分发就完事了,现在新规出来后,如果再像之前那样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擅自入柜,可能真的被较真的用户给投诉了,真的被判定要罚款了,这笔罚款最终还不得由快递小哥本人承受?

何况,站在快递员的角度,要他们放弃一种更有效率、能带来更多收益的配件方式,他们也同样很难做到。

首先,像前文所说的,随着互联网电商的发展,网购的规模越来越大,给快递员带来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近年来,快递业务量不断攀升,去年首次进入“千亿件时代”。2022年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预计,2021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达1085亿件,同比增长30%;2022年快递业务量将达到1225亿件,同比增长13%。

逢到双11、618电商大促,平均一个快递员一天就要送出200多个快递。如果真的在送件时一个个打电话给收件人确定快件送到哪里,就算确认及送达一个快件的时间为10分钟(事实上10分钟根本做不到),200个快递就是2000分钟。就算快递员一天工作12个小时,不吃不喝也只有720分钟,这意味着有一大半的快递将滞留,造成后继更多不可预测的情况。

其次,上门送件的需求存在,不上门送件的需求同样存在,不同客户的需求不一样,会导致快递员配送效率的降低。

不同的家庭,情况都有所不同。有的家庭,平时夫妻双方都在外面上班,快递员上门时根本就没有人,放在门口被人拿走了还得追究快递员的责任,将快件放在快递柜反而是不错的选择;有的家庭平时有人在家,对上门送件的要求就比较强烈,要求快递员给收件人打电话确认送件方式,运送时间也不一样。

用户的需求和快递员的效率之间如何平衡,这,是一个问题!

快递行业的顽疾该怎么根治?

这个新规出台后的影响力有多大,有待时间来验证。

其实,早在几年前,有关部门就已经出台了《快递暂行条例》,该条例对快递员不送货上门也进行了一些原则性规定。比如说,送件前快递员要事先和收件人打电话确认收件方式等,但是从这几年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尽管有规定在前,大部分快递员还是我行我素,通常都是将快件放在快递柜或驿站就完事了,打电话给收件人的寥寥无几。

就像上文说的,快递规模不断发展,快递员数量还在降低,人工成本还在上涨的情况下,要做到每一票快件都送货上门,在现实中的确存在很大的难度。

但是,从国家战略出发,难度再大,也要向前推进。

一方面,从服务质量出发,通过类似的草案制定新规,为行业树立新的标准,推进整个行业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从基层快递员权益出发,推出基本的行业保障。

比如说,2021年12月29日,中国快递协会印发《快递企业末端派费核算指引》,提出快递员派费应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倍数/(日派件数*26天)”,倍数一般为2倍至3倍,通过量化手段保障快递员劳动权益。

我们也期待着,行业立规+基本保障的“双保险”下,快递行业也将迎来一个全新发展阶段。

作者:电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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