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财务造假实锤!天海防务投资者索赔在即

2021/12/20 15:26:00

财务造假实锤!天海防务投资者索赔在即


雷达财经 文|长帆 编|深海

12月15日,天海防务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证监局查明,天海防务2017 年年报涉嫌虚增利润总额3946. 44万元,占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利润总额(21728.41 万元)的18.16%。

此外,天海防务还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天海防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及5至30万不等的罚款。

雷达财经注意到,此前在今年1月2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1-2-00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梳理以往交易数据可以发现,天海防务股价波动十分剧烈。整体而言,自2020年10月中旬之后,天海防务股价处于下降通道,2021年1月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11个交易日内,天海防务股价从6元最低跌至4.56元。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天海防务2017年业绩造假,已涉嫌构成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以向天海防务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关于可索赔的投资者范围,王智斌律师进一步表示,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天海防务且截至2021年1月25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其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部分投资者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据王智斌律师介绍,投资者参加诉讼的流程并不复杂。证监会处罚落地后,投资者方面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记录、身份证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受损投资者可发邮件至Ldcjwqy@163.com了解进一步资讯。

据了解,近年来,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成功索赔的案件并不少见。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艾瑞立场。本文系作者授权艾瑞专栏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 合作伙伴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邮件订阅
    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行业数据、研究成果、产业报告、活动峰会等信息。
     关于艾瑞| 业务体系| 加入艾瑞| 服务声明| 信息反馈|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Copyright©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81号沪ICP备15021772号-10

扫一扫,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关注艾瑞网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