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分享网站的营销策略探讨
创业初期内容来源成难题
从搜狐离开之后做了酷6,想来想去,真的是无知者无畏,我没做之前,不知道真的这么难,做了之后发现真的难。第一,版权问题。第二是执照问题,到现在中国还没有哪一家拿到执照。还有竞争问题,谁知道一下子出来几百家做这个事,投资的都一二十家,真的疯了。最可怕的就是成本问题,谁知道这么烧钱啊,原来我不知道做网站这么贵,后来发现很贵很贵,这个事是我自己投资做的,我投资了200万,事实上投资还不到200万,大概100多万。没有钱怎么办?我们在北京西四环的一个东冉村里面租了一个农民的房子,一楼住宿,二楼吃饭,一年12万,连吃带住,还带工资,非常便宜。但是关键不是省下来,再怎么省还有很多钱要花,这个内容哪里来呢?
我们在搜狐的时候,我手底下有三四百个编辑,我们一起来签订采购协议,来花很多的钱买内容,养这些编辑,可是一下子之间,我又没有钱,又没有编辑,怎么办?我听高人说UGC,用户产生内容很好,这就叫Web2.0,很好。
分成模式带动用户积极性
可是我发现还有一个问题,人家为什么把他的内容传到你的网站上呢?在我做的时候,突然发现有很多土豆、56,我去上海,发现有一个叫“六间房”的,我说为什么叫“六间房”呢?我发现他的网站跟我一模一样,人家有钱,又做得早,怎么会把文章传给我,不给他呢?我想了想,还是大家分钱。比如洪波同志写的博客再好,他自己分不到钱。或者说徐静蕾的博客流量上千万都分不到钱,比如你在博客里加视频,你说这个博客属于谁的?比如采取了分金计,最后也很难分到钱。最后我发现视频还可以,这个内容跟视频天然的连在一起,这个视频的广告收益率就应该给人家分成,这个事情很好。那么接下来怎么建立一个透明的、用户之间的分成机制呢,就是有钱和没钱,如果有钱怎么和大家分成?
我有能力招商,找客户之后从销售成本里面跟大家分成。有广告就分成,没广告就不分成。所以,其实对我来讲就是开发KU6本身,从我离开搜狐就开始开发这个东西,一直到去年8月份这个产品上线了。9月10号我们正式上线发布,同时进行视频大赛。在8月25号,大概到举办了15天的时间我们就用这个方式推,因为8月25号之前流量寥寥无几。8月25号,我们开始分成了,看多少人上了视频。有一个网友做了一个歌叫“赚钱了、赚钱了不知道怎么花”,我发现这个东西很好就开始推,结果这一个视频就分到三四千多块钱。这样有什么好处呢?第一个好处就是上传量最大。现在我们每天的上传量在两万个左右,这个上传量比新浪大好多。
第二个有意思的事情是什么呢?他们来给我上传,我不需要付工资给他们,我只需要把广告费的10%分成给他,我又不需要付工资,内容也不需要付费,其实我省了很多钱。另外一个,他除了上传给我内容,他为了赚钱,他就得到处推广,所以这些可爱的同事,除了是上传内容者之外,还是内容推广者,所以我们的流量上涨非常快。我们在我们的视频里面,除了点击率之外,我们还有广告和视频收益率的钱数都在这里呢,这一个视频到最后分了三四千块钱,我们会按广告费率的10到50%分给用户。
我们从9月10号到现在分成,第一名的38299元。我们有一个用户一个月上传四千多个文件,也就是平均一天上传了一百多个,我相信我养的编辑做得再好也上传不了这么多,所以说群众的力量真的是无穷的。分享,没有钱怎么分?一定要拿销售来分。
内容就是广告 广告就是内容
做互联网来讲,我们只能靠广告,广告有两种,一种是硬广告,一种是软广告。如果我们在片头、片尾直接插硬广告,人家为什么在KU6这个不知名的网站做广告呢?所以谈到硬广告的时候遇到了巨大的问题。所以我们想到了软广告。去年五。一的时候去杭州,杭州有一个人有一个视频识别技术,比如他会识别,比如大伙吃饭,吃饭的桌子上没有可口可乐,他会在桌子上摆一个可口可乐,当镜头走的时候,他的可口可乐跟着镜头走,结果这个广告做得非常受大家欢迎。我觉得这个技术非常好,我就跟他谈,谈了之后我发现那个技术不成熟,谈着谈着,我忽然想,我为什么要跟他谈呢?我为什么一定要在事后植入呢?我为什么不在事前植入呢?如果我有很多客户,又有很多是源头创作者,他把可乐放到那儿,再好的技术也不如他自己拍的好,如果他做订单,你植入我的东西,一个点击分一分钱,这样百事可乐说你一个点击我可以给你分一毛五,这样大家争起来,然后也就做起来了。
所以我选择了一个视频广告交易的传播平台,这里面的内容本身就是广告,广告就是内容,这个词叫UGA,我也把这个想法叫做创意大家做。所以,我从杭州回来之后就开始找客户,把这个概念推给他,后来找到了客户伊利,伊利正要弄一个优酸乳的广告,于是我们在发布的时候,我们同时发布了优酸乳视频大赛广告,对于这个广告我们极其骄傲的是在上市的第一天我们就有了收入。从9月10号到10月24号,其中高质量的作品就有500多件,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期望。
(节选自5月15日第二期创业邦英雄会上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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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瑞网友 | 发表于:2008-3-28 15:50:00 IP:211.167.4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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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李先生对视频分享网站盗播各电视台节目有什么看法? |
| 彭晶辉(0篇) | 发表于:2007-11-16 9:57:00 IP:221.219.1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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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2.0 很大程度上说就是营销理论上说的“杠杆原理”,用一种方式让所有参与的人免费的或者说很少的成本付出,但又都能得到所期望的价值。 在网络上我们还仅仅在提倡用户参与,但收益的大部分还仅仅是企业,用户,内容提供者没有得到多少收入。 李总所说的视频分享价值的方式很好,但在整个互联网内提倡收益共享还仅仅在于口头说说的情况下,酷6面临的有很大挑战,也是巨大的机遇。 期望指教、交流 MSN:pjhruc@hotmail.com 博客wojiaoyimu.blog.163.com 彭晶辉 |
| 赤蓝(1篇) | 发表于:2007-8-9 15:02:00 IP:59.108.117.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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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真是才华横溢。然而对比酷溜网和我乐网之后的用户体验之后,发现酷溜网仍然存在着一定问题,如果不加以改进,只怕时间一长就会拉开差距,如果您有空的话,可以看一下在下赤蓝在艾瑞网的拙作[b]酷溜网,做视频别做成了资讯门户[/b],希望对改进酷溜的UE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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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友
酷6网董事长兼CEO,曾担任搜狐高级副总裁兼总编辑,于2006年4月离开搜狐,并创立酷6网,酷6网是一家视频分享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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