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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应为残障人士打开另一个世界
发表于:2006-12-30 11:55:00 阅读:105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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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明明的心声也是千千万万残疾人,特别是盲人的心声。他们渴望了解外面的世界,他们渴求直面接触互联网等人类科技创新的文明成果。但现实却是,残疾人士与互联网之间存在着的巨大的鸿沟和天然的屏障。而且,这种信息数字的鸿沟,仍在进一步地拉大。
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近日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目前全球100家主要网站中只有3家能够满足残障人士的需要。该报告调查了包括中国、美国和英国在内的20个国家的100家涉及旅行、金融、媒体、政务和零售等内容的主要网站,结果显示只有德国总理、英国首相和西班牙政府的网站达到了“网路资讯可及性原则”的要求,能够满足失明者、视力低下者及由于肢体残疾无法使用鼠标者的上网需求。
这个数字令人触目惊心,互联网并未给全世界所有的人带来方便和进步。笔者认为,互联网应该好好反省,想一想,如何更好地为创造条件,使残障人士享受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
一是树立和谐发展的互联网观念。一个盲人需要一根导航的棍棒,一个重残的人需要一个轮椅,一个没有收入的人需要一份工作,一个心情沮丧的人需要有人为他打开心窗,一个追寻希望的人希望有一盏明灯在他漫漫的征程上。今年11月,中央16届6中全中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社会的和谐,体现自方方面面,而互联网也责无旁贷。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只有更好地体现这一公平正义、关爱有序的人文精神,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士提供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士提供服务,才能称得上是利国利民。据统计,我国目前有6000多万残障人士,约有500万盲人,占全世界盲人总数,18%%。在我国,即几乎每分钟便会出现一例新盲人,而低视力总人数约为盲人的3倍。据初步预测,至2020年,全球盲人数量将上升至7500万人。如此庞大的人群,在互联网上理应占有一席之地。他们如果无法享受互联网的文明与进步,互联网的发展就不会是完美和和谐的。构建和谐互联网,应成为业内的共识,更应成为业内行动指南。
二是提供细致入微的互联网服务。由于残疾人士先天的身体缺限,他们与常人相比,接触外界的机会相对较小。应该说残疾人在这个社会中,属于最弱的一个群体。现实使得许多人把理想当作水中月镜中花,在这个群体中受教育的程度也是比较低的。也因此,他们对互联网的渴望,也比常人要强烈的多。通过互联网,他们可以足不出户,了解外界发生的一切,可以充实和提高自身修养,可以为自己寻求就业机会,可以在方寸键盘上实现人生的梦想,可以……可以说,在现实世界中,他们无法去做,无法实现的梦想,在互联网上他们完全有可能实现。我们知道,网络信息可及性原则,是国际上统一的互联网标准,它要求网站必须允许用户方便地调整字体大小、浏览整个网站、识别各种颜色以及支持键盘快捷键等。对于一个网站来说,这些要求并不过分,也不难做到,只需要在技术上体现人文精神,引入符合残疾人士特点的技术和工具。在信息服务方面,关注残疾人士的心理需求。即使是面向正常人的网站,也完全可以为残障人士开设“绿色通道”。
网络的力量是巨大的,网络的一小步,是残障人士的一大步。我们期待,让网络和计算机成为残疾人士的“特长职业”,让网络成为残疾人与外界沟通的工具,接受教育和直接就业的工具。我们相信,只要你我同心,业内同力,互联网,完全能为残疾人士打开另一个世界,一个充满光明的世界,使明明一样的孩子重获“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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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瑞网友 | 发表于:2008-3-26 21:37:00 IP:59.113.226.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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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ot]18[/emot]哈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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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生玺
毕业于解放军外院,获兰州大学新闻传播学硕士学位,1994-2004年在68002部队服役,少校军衔,2005年转业,现任职于甘肃省民政厅。业余时间,主要从事IT新闻评论及翻译工作,是"IT时代周刊"、"IT时报"等媒体的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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