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

十年542起互联网企业并购,反垄断任重道远

2020/12/16 11:18:00

作者 | 吴小琼

中美同时对互联网巨头进行反垄断调查,还是首次。

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腾讯控股企业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阿里巴巴、腾讯、阅文集团午后均跌超2%。处罚名目为三家公司未履行其依法申报股权收购的义务,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50万的处罚额度则是中国反垄断法的最高罚金。

而此次处罚公布的一个月前(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共六章24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诸多基础性概念,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予以营业额和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特别考量。

同时,在对相关市场的界定上,《征求意见稿》规定,在特定个案中,如果直接事实证据充分,只有依据市场支配地位才能实施的行为持续了相当长时间且损害效果明显,准确界定相关市场条件不足或非常困难,可以不界定相关市场,直接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实施了垄断行为。

彼时,参会代表公司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美团等股票均大跌。而12月6日针对的则是三起互联网有名的并购案,虽然处罚金额小,但具有威慑作用。不过相比较于国际反垄断的处罚力度和频度,还是“小巫见大巫”。

国外互联网反垄断的“天价罚款”

在美国互联网历史上,反垄断案例更为惊心动魄。早在20世纪末,微软被反垄断立案审理。1998年10月至1999年6月,微软的垄断案件审理持续8个月,最终法官宣布微软违反《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构成通过反竞争行为维持垄断、企图垄断浏览器市场和将其浏览器与操作系统捆绑三项罪名,要求微软对核心业务进行分拆。为了不被分拆,微软在不断的上诉和谈判中,最终支付总计约18亿美元和解费用。

十年后,被称为“GAFA”(谷歌、苹果、Facebook和亚马逊)四巨头迅速崛起,先后形成市值破万亿的垄断优势。

而这十多年美国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一直没有中断过,且频率越来越快。美国带动欧盟、甚至日本等多地区纷纷开始对这些巨头在当地的业务进行反垄断调查,大部分的结果就是以科技巨头支付天价和解费用。

几乎与中国互联网反垄断对阿里、阅文、丰巢开出罚单的同一时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48个州总检察长对Facebook发起反垄断诉讼,针对Instagram和WhatsApp的两项重大收购,FTC认定Facebook构成垄断。

此前Facebook CEO扎克伯格在国会作证时曾为收购Instagram和WhatsApp辩护,认为Facebook帮助这两家公司从规模不大的小公司发展成为实力雄厚的公司。此次FTC施压,脸书可能面临在美国市场被迫剥离Instagram和WhatsApp的压力。

而谷歌公司正在面临近二十年最大的反托拉斯审判。半个月前,美国司法部对谷歌提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诉讼,指控这家科技巨头在搜索和搜索广告中非法持有垄断权。美国众议院发布了一份长达449页的严厉报告,严肃指出谷歌等公司可能存在的反竞争问题。

近日,法国数据保护机构CNIL又对谷歌公司处以1亿欧元的罚款,原因是该网站违反了监视互联网广告的规则,该网站用于存储有关用户活动的信息。此外,捷克最大的网络搜索平台Seznam表示,已向美国谷歌索赔90.72亿克朗(约合4.1674亿美元),原因是谷歌限制了市场竞争。

去年9月,美国30多个州对谷歌和Facebook同时展开正式的反垄断调查,而在此之前,欧盟对谷歌处以43.4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称谷歌对Android设备厂商和移动运营商作出的三方面限制,包括要求Android设备厂商预装谷歌搜索App和Chrome浏览器等。

谷歌之所以遭受源源不断的反垄断诉讼,是因为其占据了美国90%的在线搜索市场,搜索带来的广告业务几乎是该公司1600亿美元年销售额的全部来源。

众所周知,之所以有反垄断的监管,本质还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先”原则,保证商业的可持续性。反垄断调查是美国各大科技巨头最头痛但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不过美国互联网和科技公司的发展与创新仍然领先于全球。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仍任重道远

相比较美国的反垄断力度,中国互联网蓬勃发展过程中,有着明显的集中趋势,但对垄断的监管仍然处于早期状态。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企业开展了大量的并购交易,据企查查投融资数据显示,2010-2020年(截至12月14日),我国互联网企业并购事件共计542起。从年度变化来看,总体上呈现先增后降的趋势,2018年并购事件数量到达峰值,共有97起,2019年共有57起,2020年以来共发生65起。

与斗鱼虎牙这种巨头之间的合并相似的还有曾经的优酷土豆,滴滴和快的、58同城和赶集网,蘑菇街和美丽说,像阅文和新丽这种并购,还有阿里巴巴与网易考拉,腾讯音乐集团收购酷狗音乐、全民K歌等。

去年8月,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正在接受中国反垄断机构的调查,主要是在上游采购环节签署的独家协议,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次对互联网巨头开展正式反垄断立案调查,也是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首起涉及非价格纵向协议的调查,不过,该调查已在今年年初中止。

不少专业人士认为,对阿里、阅文、丰巢此次执法只是对收购行为申报程序不合规的惩罚,并不涉及对当前已形成的垄断形势有实质效果的干预,比如业务分拆以及商业模式上的整改等。简单而言,相对于美国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和处理,中国反垄断仅仅是发了个声,具有一定警示作用。而短线时间范围内的并购和其他有垄断嫌疑的商业行为,可能不会有大的影响,毕竟50万的处罚并不多。

不管是BAT,还是TMD,中国互联网巨头格局已基本形成,反垄断的监管若不能随着这些公司的成长而快速更迭,未来很可能会产生更多因实质性垄断带来的消费者权益受损问题,还有重要一点是这些巨头本身也可能因为垄断失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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