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从阅文合同风波,看IP源头与网文产业的下一站

2020/7/10 13:41:00

来源 | 产业科技

一场网络文学合同风波,把正在权力交接的阅文集团推上了风口浪尖。两个月的时间,这场针对阅文合同的争议从网文作者群体中发酵,最终演变成蔓延至主流社会的风暴。

至今,阅文已经修订了新合同,虽然并没有完全平息这场风波,但阅文的新合同已经完成了自己被赋予的任务——打造IP将是未来的重点,分化作者群体,稳定核心头部作者,中小作者任去留。用程武的话说就是,“将尽己所能,进一步推动阅文、新丽与影业、动漫、游戏的协同发挥影视作为 IP 超级放大器的价值,推动文学 IP 的跨领域开发。”

本次事件可以说是网文行业历年积累的矛盾到达临界点后的一次总爆发,其意义并不局限于阅文集团或起点中文网,也不仅局限于这一版新合同。本次事件源头在于,当付费阅读进入疲惫期,打造爆款IP行得通吗?网文产业的下一站是什么?

为什么免费阅读必败

要弄清楚这两个问题之前,首先要回归到网文江湖的源头上来。

网文产业之所以能够出现,原因在于成功培育了一个细分市场。最早的网络文学,是一种自发的业余兴趣创作,好的故事总有人爱看,大浪淘沙出了一些关注度很高的作品,有大量读者在追更、催更,于是便具备了市场价值。有人看到了网文的价值,开始创办网站,与作家签约,在专门的网文平台上进行连载创作。

早期的网文是免费的阅读的,平台通过流量吸引广告等方式变现,假如作品很成功,再通过出版、影游动漫改编等方式开发增值价值。但这样的模式并不能持久,早期的网文平台全军覆没了,原因在于,流量本身的变现不足以支持这种经营模式。

从更深层次的原因来看,作者创作的网文本质上也是一种商品,网文平台就是出售这些商品的网络商城,而其经营的核心产品网文,并没有成为推向市场真正的商品。

换句话说,在生产消费逻辑中,需求者通过购买行为完成价值交换,使某种产品变成商品,但网文真正的消费者却不是需求者,也没有成为商品,而是被吸引来的广告商和引流商异化成了被贩卖的商品。

把通过某种手段吸引来的流量转化为商品,能产生多大的价值?通常网络经济都遵循这样一条规律,“某种特定的消费需求被免费满足所吸引聚集来的流量,其流量的最大价值,不超过这种特定需求本身的市场价值”,网文作者徐公子曾经将其总结为“流量陷阱”,换句话说,为了使流量最大化,网文这种商品是免费送的,其流量价值的上限,也就是免费送出网文数量的总价值,免费送出价值十万元的网文,其流量产生的效益不会超过十万元,这仅仅是理论的上限,该逻辑尤其适用于IP没被大规模开发的情况。

可以说,流量模式想要成功,只能在商家无成本或是极低成本大量生产商品的情况下,且不能是价值低劣的产品。可是矛盾出现了,生产网文所付出的生产成本很高,一部有市场价值、能形成读者流量的作品,至少要有一个水平中上的作者花费一年的时间去创作,这也就是免费网文网站无法行得通的内在原因。

网站与作者

网文产业的源头,另一个核心是文学网站与作者的关系。

网文市场的培育是从最早的电子分成合约起步的,最早的网站与作者分成合约很简单,作者与网站约定,将作品放在网站上连载并销售,销售收入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分成。合约期限通常是五年,标的物就是电子版权,不涉及其他。直至今日,作者与网站签订的电子分成协议,其实质仍然是委托销售关系,并不存在委托创作关系。

网文细分市场的出现也引起了资本的关注,2004年盛大集团收购起点中文网并注资一亿成立了盛大文学,2006年竞争对手17K出现,从起点挖走了大量优质作者,也催生了另一种形式的合约——买断合同。

为了保证作者的稳定创作,新网站提供了溢价买断合同,也就是网站按照双方约定的字数价格将作品买下来,然后再放到平台上销售,起点随即也推出了自己的“全版权买断合同”。全版权买断在当时看来虽然有溢价,但作品完成后与作者再无关系,而市场在成长,有价值的IP也会增值。比如十几年前有一部很火的灵异类作品,在当时的卖断价格已经很令人羡慕,可是后来被改编成多部成功影视作品,作者并没有从中受益,甚至失去了同一系列故事与人物的再创作权。

本次阅文风波中被热议的“委托创作协议”,也是随着全版权买断出现的。平台花钱买下作品的所有权利,对于网文来说,作品尚未完成甚至可能尚未开始创作,某种程度上更像是一种委托创作关。全版权买断的缺陷显而易见,平台承担了买断风险,也将收获全部的超额利益,但对于作者来说,等于是一次性让渡了作品的所有权益,可能会损失经济发展的时代红利。

所以又有平台推出了“保底分成合约”,先给一个保底价格,网站至少会按这个约定的字数价格支付给作者稿酬,如果实际销售收入超出了这个价格,超出部分再按约定比例分成。还有“部分版权买断合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起点推出的“电子版权买断加其他版权分成”合约,就是网站买断电子版权,然后其他形式的版权转让收入按约定的比例分成。

电子分成之外的网文合约类型有很多种,上文提到了“全版权买断”、“保底分成”、“部分版权买断”等三种形式的合约是最有代表性的,分别代表了作者与网站的不同关系。随着市场和行业的成长出现了不同合约类型,但无论是哪种合约类型,其实绝大多数作者与网站的关系从来没有变过,一直就是商城与业户的关系,极少数头部作者可能成了特邀业户,这些优秀作者不仅能写出一部作品,还自身的辨识风格与影响力,渐渐有了跨越这个细分市场的价值。

阅文的选择

再回到阅文提供的新合同,分为涉及基础协议、授权协议甲版(授权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授权协议乙版(授权二十年)和深度协议四种。

在沸沸扬扬的一个月后,阅文的合约对于大多数作者没有太大差别。对于广大作者强烈抵制的授权期限死后五十年这一条,依旧没有改变。选择基础协议,相当于不与平台签约,没有任何资源,被作者视为废弃选项,深度协议针对资深作家,只有大神级别作者才能享有,也就是说,摆在中小作者眼前的只有两个选择,接受甲版,或者另谋他路。

趁此时机,纵横中文网、17K、刺猬猫、磨铁、黑岩、晋江等各大网文平台,都迎来一批作者增量。据统计,除阅文集团之外的其他网文平台,签约版权年限大多是完本10年、20年,少部分50年。时间的确比阅文短,但在流量基数、其他薪酬激励、平台技术手段上,不一定比阅文更好。

阅文的新版合同目的明确,打造IP将是未来的重点,分化作者群体,稳定核心头部作者,中小作者任去留。

实际上,近年来互联网大环境下,抖音、快手等短视频抢占用户时长,也打破了网文持续多年的平衡,包括阅文、掌阅在内的在线付费市场都遭受到冲击。而在网文战场上,免费阅读搅局,主打免费的平台成长迅速,抢占用户份额。

据QuestMobile《中国移动互联网2019半年大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MAU(月活跃用户规模)超过300万的免费阅读平台同比增长160%,数量规模占比达到了61.9%,要知道免费阅读模式自2018年下半年才开始陆续兴起。

而在阅文内部,1110万、1080万、980万,从2017年到2019年的财报里,阅文平台及腾讯产品自营渠道的平均月付费用户比例正在逐年下降。但在2019年,版权运营收入同比激增341.0%,占总收入的53%,已经超过在线业务。

免费阅读平台尽管发展势头迅猛,但造IP能力远不及主打付费阅读的阅文、掌阅,至今,免费阅读仍未创造过爆款IP,这或许也是程武团队接手后,并不醉心于免费阅读的原因。在程武发布的内部信里,首先提到的就是要实现IP培育能力升级,最后才是应对市场竞争与环境变化的探索业务模式升级。

新合同牢牢把握头部作者,意在控制IP来源,而中小作者出走,也被外界解读为阅文节约成本的举措。中小作者作品本就难以IP化,在腾讯泛文娱战略中意义不大。2020年4月阅文集团公布旗下白金大神作家人数已增至428位,而在2019年的财报里,阅文作者总人数有810万人,就是这样占比仅0.005%的少数人,为阅文创造了IP改编的巨额收益。

IP的源头

尽管阅文一直表示,不排除尝试包括免费阅读在内的更多商业模式。但新合同除了将是否参与免费阅读的权利交还作者外,在6月1日,新合同发布之前,旗下起点中文网还发布了公告,宣布免费代币取消。这都表明阅文维护付费阅读,对免费阅读仍只是用来防御。

尽管阅文一直表示,不排除尝试包括免费阅读在内的更多商业模式。但新合同除了将是否参与免费阅读的权利交还作者外,在6月1日,新合同发布之前,旗下起点中文网还发布了公告,宣布免费代币取消。这都表明阅文维护付费阅读,对免费阅读仍只是用来防御。

正如上文所述,当网文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具备全版权开发的市场价值时,市场有一种新思路,以免费电子阅读市场引流,重点用于开发衍生版权市场。从产业的角度来看,用盗版的模式去正版市场,放弃正版电子订阅收入,所拿回的只是部分盗版阅读流量,而新增这一部分的流量价值能产生多大价值还是个问号。

从另一方面讲,只著重于开发IP是存在弱点的,衍生版权市场的容量相对于网文作品的数量,还是有很限的,绝大多数网文作者,其收入主要还是依靠电子订阅分成。而且衍生版权开发的成本很高,项目失败的概率也大,一个影视项目,其文学内容的授权费用,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微乎其微。

网文行业的免费与付费之争,或是此前种种舆论风波,其背后意义在于背后的泛娱乐版图、整个衍生品产业链与IP源头之争。换句话说,泛娱乐化模式发展是网络文学发展的必然趋势,IP化运营也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占据主流。

但集中全部的资源去堆头部,已有的头部作者与头部作品的开发价值可能会更高,同时也会破坏了整个产业存在的基础。读者流量之所以能够转化,重点并不是因为有免费的作品,而是网站上不断出现的海量优质新内容,这些读者追更、催更参与的网文创作过程,才是网文订阅市场独特的竞争力。

参考资料:

《文学网站与作者》

《阅文新合同一个月:谁在逃离,谁在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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